问题:农村地区婚丧嫁娶、节庆聚会等集体聚餐频繁,参与人数多、影响范围广,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容易造成群体性健康风险。
现实中,部分聚餐由流动厨师或临时搭建场地承办,食材来源、加工环境、人员健康管理、留样制度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点分散且隐蔽,给基层监管和事后追溯带来挑战。
原因:一方面,农村集体聚餐具有“时间集中、地点分散、组织多元、流动性强”的特点,传统以事后处置为主的管理方式难以满足风险预防需要;另一方面,基层力量与专业能力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现场指导、风险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亟需制度化、常态化。
与此同时,上位法与地方治理需求也对制度供给提出更明确要求。
2024年施行的《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提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为地方细化规则、压实责任提供了法治依据。
影响:此次《办法》以“责任链条更清晰、过程管理更严密、应急响应更快速”为导向,有望推动农村集体聚餐从“经验管理”转向“规范治理”。
对群众而言,制度化的报备与指导、关键环节标准化要求,将降低因采购不当、交叉污染、加工不规范等引发的风险;对基层治理而言,统一的规则框架有助于提高监管协同效率,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同时,《办法》倡导文明餐饮和反食品浪费理念,对引导形成健康、节约的农村餐饮新风尚具有现实意义。
对策:围绕“谁来管、怎么管、出事怎么办”,《办法》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闭环管理机制。
一是压实多方责任。
《办法》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统一领导责任,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承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基层落地、主体自律的责任体系,减少责任模糊带来的管理空档。
二是建立报告与现场指导制度。
承办者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告聚餐信息,根据聚餐规模由乡镇(街道)或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人员开展现场指导,推动风险识别前移、隐患处置前置,突出“预防为主”的监管理念。
三是强化全流程关键控制。
《办法》对承办者报告登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经营等提出要求,并对加工制作场所与设施设备、食材采购与贮存、操作流程规范、食品留样等核心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强调从源头到过程的风险控制,提升可追溯性与可核查性。
四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办法》明确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纳入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明确责任分工,提出适时组织应急演练要求,强调一旦发生事件要快速响应、协同联动,提升事故防范与处置效率。
前景:从制度设计看,《办法》在上位法框架下结合徐州农村聚餐实际,体现出可操作、可执行的导向。
下一步,政策效能的释放关键在于基层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加强村(社区)协管力量与培训,提升现场指导的专业性与一致性;二是推动固定场所承办、规范化操作与信息化报备探索,降低临时场地带来的环境与卫生不确定性;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与公众参与,通过宣传引导和典型示范,让“提前报告、主动规范、共同守护”成为常态。
随着制度落地与配套措施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望实现由“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过程管控”的转变,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将进一步提升。
从露天搭棚到规范管理,徐州食品安全新规不仅填补了农村餐饮监管空白,更折射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智慧。
当政策红利的"安全阀"与文明新风的"调节器"共同发力,乡村振兴的餐桌必将承载起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