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到2014年这段时间,邢某军拿着国企的钱办私事,利用自己管着市场部的便利,把海南农垦某公司的1700.203375万元公款挪给了亲哥邢某明实际掌控的两家公司。这笔钱让邢某明拿去炒期货,其实就是干自己的营利活动,还顺手把这1700万变成了炒期货的资本。在挪钱的过程中,邢某军也没闲着,他收了邢某明给的45万元好处费。 除了挪用公款,邢某军还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特别大的损失,总共损失了491.1万元。对于这几笔账,3月2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给出了说法:邢某军因挪用公款、受贿还有滥用职权这三个罪名,最终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还要交20万元罚金;邢某明虽然只是个私企老板,但因为是同案犯也难逃干系,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法院还责令这俩兄弟共同退还海南农垦1700.203375万元的损失,并且把邢某军收的那45万元受贿款上缴国库。 法官指出,国有资产是大家的钱袋子,掌管这笔钱的人必须忠心耿耿、勤勤恳恳。这次判刑既是对已经损失的钱进行补救,也是给那些管钱的人提个醒。希望通过这次案子的判决,能从源头上堵住国有资金流失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