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撤销

说到征地拆迁维权啊,信息公开确实是被征收人查清楚征收手续合不合法的重要工具。行政机关处理这种信息公开申请,必须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可不能敷衍了事。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就代理了这么一起案子。面对政府部门给当事人的答复逾期、答非所问、还写错法律条文的情况,再加上复议机关也没看出这些问题还维持原判,法院最后直接把两个决定都给撤销了。法院还要求行政机关限期重新给个答复,这就帮当事人成功地把维权这条路走通了。 当事人因为家里房子、承包地还有养殖场都被圈进了建设项目里,为了核实征收手续到底合不合法,他给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寄去了信息公开申请。结果这个部门签收申请后给出的答复真让人无语。他们说自己没掌握信息,让当事人去找其他单位联系,而且内容里还有错别字和没头没尾的话。当事人觉得这种回复根本没尽到公开信息的责任,就跑去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想撤销这个答复。可谁知道市政府那边也不管这些细节问题,直接就以“不影响实际权利”为由把原来的决定给维持了。当事人不服气,把这事交给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去打官司,要求把这两个决定全撤销掉。 庭审的时候啊,圣运律师拿着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一顿分析,指出这两个部门的违法点多得很。他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答复有程序上的超期、法律适用错了、内容也不对这三大毛病;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呢?也没把行政机关那些违法的地方全都查清楚就维持了原判。法院看了证据和双方意见后觉得律师说得挺对的。查下来发现啊,行政机关于4月X日收到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里规定得20个工作日内给答复才行,如果想延期也得履行手续并告诉申请人才行。可这个单位直到5月X日才寄答复书给当事人,5月X日才送到手里。既没办延期手续也没告诉申请人这事儿就是违法的程序操作。 而且他们在答复里一边说没掌握信息一边又指引当事人找其他单位处理的这种情况,本来是符合“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就该告知并指引相关机关”的条款的,可他们偏偏不用这个规定非说信息不存在,这就是法律适用不当的典型例子。 再看这个答复里还有一些当事人从来没申请过的其他项目审批内容加上不少错别字乱七八糟的。这就说明行政机关在处理申请的时候根本没用心注意核对内容结果严重失职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至于市政府那个复议决定呢?法院觉得复议机关明明知道行政机关的答复在程序和内容上都有问题却还是维持了原判还说不影响实际权利这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的行为。 最后啊法院下了判决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那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给撤销了勒令他们重新弄个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出来;市政府那个行政复议决定书也给撤了;诉讼费让两个被告一起承担。 这次胜诉再次告诉我们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正确用法律条文、仔细核对内容不能糊弄事啊。 也提醒复议机关要把审查监督的职责履行好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别光知道维持原样不解决问题呢。 圣运律师在这儿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政府部门拒绝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或者做出违法答复还有复议机关不当维持的情况别犹豫赶紧拿起法律武器找专业律师帮忙精准打击行政行为的违法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