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能源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绿色发展已成为各地发展的重要方向;北京作为国家首都,率先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示范意义。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近日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新能源供热项目公开征集工作,通过财政支持撬动社会投资,加快推广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 本次征集支持的新能源供热系统类型丰富多样。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等地热资源利用技术获得重点支持,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也被纳入支持范围。此外,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绿电蓄热、绿氢供热、城镇集中式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创新应用新技术的供热系统均支持之列。这诸多举措充分表明了北京市因地制宜、多元驱动的能源转型思路。 在支持力度上,北京市制定了差异化的补贴政策以激励项目建设。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达到60%及以上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对装机占比30%至60%的项目,给予20%的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30%及以上的新技术应用项目、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项目,同样给予30%的资金支持。与新能源供热项目配套建设的蓄热蓄冷系统、太阳能补热等设施也可获得热源同比例的资金支持。这种梯度化激励机制既鼓励高比例新能源应用,也照顾到技术创新和综合利用项目的发展空间。 为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建设,北京市设定了明确的申报条件和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北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保、绿色转型、城市更新等对应的要求。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已开工项目应履行前期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开工项目应出具书面承诺函并明确各项手续完成时间表。项目应于2026年5月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已完工且投资完成率超过80%的项目不予支持。 在资金管理上,北京市强化了规范申报的要求。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闭合,各渠道资金之和应等于总投资,资金结构相对合理。项目主体应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未享受其他市级补贴,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审核把关,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资金申请文件中的项目代码、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必须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保持一致。 项目申报流程设计科学周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申报材料包括规划和用地意见、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等。申报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属地发展改革委。3月21日前,各区将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开展预审,确定拟给予支持的项目清单。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明确项目技术方案、系统供回水温度、系统能效比、系统热平衡、节能量等关键指标。 本次项目征集的启动,反映了北京市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坚定决心。新能源供热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有助于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改善城市热环境,提升生活质量。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可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产业发展合力,推动新能源供热产业链完善和技术创新。
作为全国首个对新能源供热实施精准补贴的省级政策,北京此举不仅为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提供了可复制的政策样本,更彰显出超大城市在能源革命中的责任担当;未来随着技术迭代和市场规模扩大,如何构建更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将是政策持续发力的关键所在。这场始于财政激励的绿色变革,终将考验城市治理的智慧与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