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直播电商治理:完善立法与严惩税务违法

问题——新业态高速扩张带来多重风险叠加;直播电商连接供需两端,扩内需、稳就业、促转型上作用明显,但随着规模快速增长,部分领域出现责任“盲区”、宣传“失真”、商品“失准”、纳税“失守”等现象: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内容机构与供应链主体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虚构销量、夸大功效、编造“最低价”场景等行为扰乱交易预期;选品与质检机制落实不到位,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侵权时有发生;个别主体通过隐匿收入、私户收款、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随着私域直播、人工智能数字人直播等形态增多,取证留痕、身份核验、权利保护等新问题更为突出。 原因——规则供给与治理能力需跟上模式迭代。一些地方和平台治理仍沿用传统电商思路,对“内容+交易”高度耦合的直播场景,缺少更细化的责任清单与流程标准;利益驱动下,个别经营者追逐流量与转化,形成“重营销、轻合规”的惯性;供应链条长、主体多、跨地域经营普遍,推高质量追溯、证据固定与协同执法成本;涉税信息分散、结算链路复杂,也给税收监管带来技术与管理压力。 影响——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与税收秩序。虚假宣传、流量造假会误导消费决策,增加维权成本;假冒伪劣和质量缺陷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安全风险,并连带损害正规品牌与实体工厂声誉;不正当竞争挤压合规经营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偷逃税行为侵蚀国家税基,影响公共服务保障,也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稳定预期。 对策——以法治思维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场景”治理。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完善直播电商规则体系,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网络销售管理制度,将私域直播、人工智能数字人直播等纳入统一规范,明确平台、运营者、主播、内容机构、供应链企业、品牌方等主体责任边界,减少监管空白。监管层面,可围绕“资质核验、内容审核、交易留存、风险处置、售后保障”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健全先行赔付、首问负责、证据留存与溯源管理机制,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对制假售假、侵权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效震慑。涉税治理上,税务部门可通过信息强制报送、税务检查、风险提示与失信惩戒等方式,强化对收入真实性、结算路径与申报合规性的穿透式管理,从源头压缩偷逃税空间。 从公开案例看,主管部门对直播电商违法行为正呈现“全链条追责、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并行”的趋势: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违法、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对售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证照、移送司法;对偷逃税款,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尽审核与安全保障义务平台,依法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推动平台治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前移。 前景——以制度确定性护航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直播电商仍有广阔空间,关键是把创新活力建立在合规底座之上。随着专门规则更细化、跨部门协同执法更加顺畅、技术留痕与数据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行业将逐步形成“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的运行生态。合规经营、品质供给与诚信纳税将成为竞争的关键因素,推动平台经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消费。

直播电商治理难题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立法与监管的共性挑战;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守住法治底线,既考验治理能力,也关系经济高质量发展。只有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才能让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