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行政审判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
从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成效看,去年全国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涉及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多个领域。
这些判决有力纠正了行政机关的违法不当行为,维护了法治权威。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表明行政执法机关在司法监督的引导下,更加审慎地行使强制权,对公民人身权利和企业财产权的保护得到加强。
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反映了群众对司法救济的信心提升。
去年全国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
这一增长背后,是最高法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发布常用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等举措的成效,使群众能够更便利、更精准地表达诉求,畅通了行政争议解决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情况下,行政案件上诉率和申请再审率同比实现"双下降",大量行政争议在一审程序得到实质化解,说明司法效率和质量同步提升。
创新审理机制是推进行政争议批量化解的重要途径。
各级法院针对事实相近、诉求类似的系列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积极探索"类案合并审理"与"示范性诉讼"机制。
广西法院在处理高铁站站前广场征收补偿纠纷时,先进行首案示范,后推进类案调解,最终促成1135户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实现了群体性争议的一次性化解,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
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建设,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举措。
海南、福建、浙江、山东等地法院健全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帮助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江苏、吉林、黑龙江等地法院通过发送自我纠错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改变违法不当行为,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种从被动纠正向主动纠错的转变,体现了司法监督与行政自我完善的有机统一。
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法院坚决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审查认为不合法的"红头文件"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有效防止同类争议反复发生。
同时,法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让违法失德者付出应有代价,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
以裁判纠偏促规范,以机制创新减诉累,以源头治理防反复,折射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相互促进的治理逻辑。
面向未来,唯有把程序正当与实体公正统一起来,把监督纠错与支持履职贯通起来,才能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每一起行政争议的解决都成为提升治理能力、增进社会信任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