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利治理进入“硬约束”时代,法治短板亟待补齐。安徽河湖众多、灌区密布,既要保障粮食安全与供水安全,也要守住防洪底线与生态红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河湖空间管控、涉水工程运行维护、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等问题日益复杂。近一段时间,部分领域存法规与现实衔接不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权责边界不够清晰、纠纷处置链条不够顺畅等情况,导致“有事难管、管也不严”的现象时有出现。治水进入精细化阶段,亟需用制度立规矩、以法治促规范。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推动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治理”。一上,防汛抗旱形势与水生态保护任务长期并存,要求对河湖岸线、行洪通道、水源地等实行更严格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跨区域水系连通度高——水事活动涉及农业灌溉、城镇供水、航运建设、砂石开采等多个领域,单靠一个部门或单项规定难以形成合力。此外,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传统“人盯人、靠经验”的监管方式需要向“制度+科技+协同”转变。,安徽以“立得住、管得住、用得上”为导向,逐步搭建覆盖立法、执法、监督、纠纷化解与服务保障的水利法治链条。 影响——制度供给更精准,治水效能向纵深提升。 立法层面,安徽坚持“急用先立、立改废并举”,围绕灌区管理、湖泊保护、河道治理、防洪安全、非法采砂认定与移送等关键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其中,《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特大型灌区的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工程保护与生态管控提供了系统规则,推动灌区管理从“依惯例”转向“依制度”。同时,多部涉水法规与实施办法陆续完善,使湖泊、河道、水源地、水土保持等领域管理更具可操作性,为基层执法和社会守法提供更明确依据。 在执法层面,安徽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探索以“一个队伍管水”为牵引,整合执法力量和巡查机制,推动权责更清、程序更规范、监督更有效。针对非法采砂、妨碍行洪、破坏堤防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与常态化巡查,推动积案清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基层“不会执法、执不规范”的难点,安徽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配套执法记录、无人机巡查、水上巡逻等手段,加强水利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并细化行政裁量基准,促进同案同罚、尺度统一。 在监督层面,安徽将“依法决策”作为源头防控的重要抓手,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点项目和重要决策提前介入、专家会商,尽量把法律风险挡在决策之前。同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整改和“回头看”等方式,对市县及涉及的单位执法情况开展系统评估,推动执法质量整体提升。行政复议渠道更畅通,公开听证、案例指导等做法强化“纠错+释法”,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倒逼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在矛盾化解与行业治理上,安徽健全省际、省内水事纠纷调处责任机制,形成属地主导与协同联动相结合的格局,推动纠纷基层就地化解、前端处置。围绕采砂、建设、运行等重点领域,强化线索排查与部门移送衔接,推动行业治理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为河道安全与工程安全提供支撑。 对策——以“全链条”思维持续完善规则、提升能力、优化服务。下一步,安徽水利法治建设的重点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继续完善涉水法规规章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提高基层执行的可操作性;二是推进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现场取证、线上监管和跨部门协同能力;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完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社会监督协同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四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涉水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和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成本更可控,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赢。 前景——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治水格局将更稳更优。随着水利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安徽治水管水将更强调制度约束与协同治理:在保障粮食安全上,特大型灌区的法治化运行有助于提升调度效率与抗灾能力;防洪安全上,行洪通道和河湖空间的刚性管控将更有力;生态保护上,对河湖岸线、水源地和水土保持的制度化治理将更精细;营商环境上,涉水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和数字化将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法治带来的“可预期性”将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为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借鉴经验。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安徽水利法治建设的实践表明,只有把法治思维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才能更好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当前,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安徽的经验也提示我们:用法治破解发展难题,既是当下所需,也是长远之策。未来,随着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图景将更加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