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句容那个高空抛物的案子判了,有个男的被判了拘役缓刑。高空抛物现在真是太常见了,搞得城市安全问题挺大。这回是王某情绪没控制住,从50米高的地方把重物往下扔,直接砸坏了楼下住户的几盆花,虽然没伤到人,可财产还是受了损,说明有些人安全意识还挺差。这事儿表面上看是家里闹矛盾闹的,其实是大家觉得高空抛物没多大事儿,也不想对公共安全负责。 这几年城市里的高楼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也屡见不鲜。这毛病不仅是因为有些人不会控制自己的脾气,还有小区管理和法律宣传不到位。法院说过,重物从高空掉下来冲击力特别大,跟扔炸弹似的。这不仅危险,还破坏社区关系。这次虽然没死人,可受害住户心里慌得很。法律专家觉得这种行为不管不行,会让大家觉得反正没人管。 为了管住这种事,司法机关一直都挺严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里面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以后,各地都判了好几个案子。这回法院也根据王某的认错态度和赔了多少钱这些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判了他。既显得公正,又能让人知道这事儿后果严重。 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得多宣传宣传,比如用案例给大家普法、安监控、让大家举报之类的。以后随着法律体系更完善、管理更深入,对付高空抛物肯定会更规范。还得继续宣传法律让大家知道厉害的地方,物业和社区也得负起责任来。 这事儿的判决不光是罚了个别人的款,也是在提醒大家公共安全这根弦不能松。法律能不能管用主要看大家执不执行,而安全靠的是每个人自觉维护。从家里管好情绪到小区大家一起管,再加上法律约束和道德引导,得方方面面一起使劲才能把这个毛病治好。只有让大家都记住“高空莫抛物”,城市才能真正安宁又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