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火形势严峻 多地严查违规用火行为

问题——春季火险等级抬升,野外火源管控压力加大。

进入3月后,随着气温回升、降水偏少及阶段性大风天气出现,林下可燃物含水率下降,火险隐患迅速累积。

与此同时,春耕备耕、清明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点呈多发态势。

一旦发生火情,往往蔓延快、扑救难、影响面广,易对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原因——“人因火源”叠加“气象条件”,小火星也可能酿成大灾。

从已披露的典型案例看,春季森林草原火灾的人为诱因具有共同特征:一是农事用火管理不严。

个别地区仍存在焚烧秸秆、杂草、枯枝等行为,在干燥大风环境下极易失控。

广西河池凤山曾发生因焚烧杂草引发林地火灾的案件,造成较大过火面积并带来严重生态损失,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祭祀用火风险突出。

祭扫活动中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在枯枝落叶密集地带极易引燃。

安徽合肥庐江一祭祀引发山火的案件,除刑事处罚外,还需承担生态修复和复绿补植费用,体现“破坏者担责”的治理导向。

三是野外吸烟屡禁不止。

烟头温度高,落入草丛、松针层后可形成阴燃并复燃扩展。

广东河源东源一案例显示,随手丢弃烟头可导致较大过火面积并受到行政处罚。

四是生产施工动火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施工现场电焊切割、机械作业火花等,在林区和林缘地带遇大风极易形成“飞火”。

广东河源和平发生施工作业引发森林火灾事件,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是野外生活用火不规范。

野炊烧烤、驱蜂驱兽等行为,如不落实清理余火措施,火种残留易引发火情。

广东梅州蕉岭一驱蜂用火引发公益林火情的事件中,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影响——生态破坏与社会成本叠加,追责与修复贯穿全链条。

森林草原火灾不仅烧毁林木、破坏生境、加剧水土流失,还会影响区域气候调节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造成长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与此同时,扑救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可能对周边居民、交通和旅游活动造成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涉火违法行为设置了明确责任边界:除刑事、行政处罚外,造成生态损害的,还可能承担修复费用、复绿补植费用等民事赔偿责任,形成“惩治+修复”的综合治理格局。

对策——以“控火源、强预警、严执法、重宣教”为抓手,压实各方责任。

首先,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对林区、林缘和重点防护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控农事烧荒、焚烧秸秆等行为,清明等关键时段加密巡查值守,落实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人群提醒等制度。

其次,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用好气象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视频巡护、瞭望巡查、地面网格化巡护等手段,推动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小火亡人”和“初火成灾”。

再次,坚持依法治理与严格执法。

对野外违规用火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以案释法,形成震慑;同时完善施工作业动火审批、现场监护和防火隔离带设置等制度。

最后,加强群防群治与宣传引导。

围绕农事、祭祀、旅游、施工等重点场景开展精准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无烟露营,推广集中祭扫点、鲜花祭扫等替代方式,引导公众共同遵守防火规定,落实“十不准”等基础要求。

前景——从“季节性应对”走向“常态化治理”,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着极端天气增多和户外活动频繁,森林草原防火呈现长期性、复杂性。

下一步需持续完善“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体系,推动基层网格化管理与专业力量协同,提升应急处置和安全扑救能力;同时通过责任链条闭环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常态化风险治理,持续降低火灾发生率和损失程度。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核心,一场山火可以在数小时内将数十年积累的绿色资源化为灰烬,而生态的修复往往需要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

防火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个走近山林的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法律的边界已经划定,代价的教训已经摆在眼前。

春季防火紧要期,每一个人都是防线上的一环,守住这道防线,就是守住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