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岚,因为受贿被抓,最近一审宣判了。这次审理把时间线拉到了2010年至2024年,刘岚利用自己在贵州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铜仁市人民政府还有贵阳市人民政府等职务上的便利,帮人家在医疗设备采购上打点,结果非法收受财物总共343万余元。到了2026年2月25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做了一审宣判。法庭给刘岚定了受贿罪,判他有期徒刑十年,还要罚他50万。至于刘岚受贿所得的财物还有孳息,都依法追缴给国库。法院的理由是,刘岚收的钱数额特别大。不过也有好消息,刘岚到案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还主动交代了一些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受贿事实。因为认罪悔罪又积极退赃,涉案的钱都已经退回来了,所以法院觉得可以从轻处罚。宣判之后,刘岚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