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过,浙江的陈女士因为公司周转不开,被一脚踢开了。当初入职的时候,她为了多拿点钱,填了自愿放弃社保的表。这下好了,原本能拿的赔偿和应该补上的社保费,全都成了跟公司扯皮的事儿。 这事其实是两边一起犯法,看着像是各得了好处,可实际上谁也没落着好。换作是我,估计也得这么选:交了社保,到手工资只剩2900块;不交社保,每个月能拿4800元。那差着1900元呢,对租房子或者养家糊口的打工仔来说,答案太简单了。 不过这就是脑子进水的决定,放弃的不光是那点钱,更是国家给大家铺的安全网。万一以后生个病、被开除或者退休,这些本该有的保障就全没了。 那公司的算盘打得也太精了。看着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员工,其实是拿活命的压力当筹码,把法律规定的义务变成了一场交易。公司老板甚至还说,可以帮她把社保和滞纳金补上,但她得先把以前发的补贴吐出来。这逻辑既不讲理也不合法。 社保本来就是国家给的保命钱,补贴就是公司为了不做事给的封口费。让员工退回补贴才能补缴社保,这不是让员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吗? 不管对老板还是对员工来说,这么算计最后肯定是亏的。那个“双赢”的说法,只能是在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时候才成立——员工不生病、不失业、退休还不用退休金;公司也不亏本、不辞退人、不用补缴费用、也不怕被查。可这现实吗?一旦出了岔子,省下的那点成本或者拿到的那点好处,可能得翻好几倍还给别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早就写得明明白白:老板和员工都必须交社保费。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说了,这种写着不用交社保的协议或者承诺都是无效的。 “自愿放弃”不该是打工人的无奈选择,“小公司不懂法”也不能是企业逃避责任的借口。对打工者来说,社保是一道硬杠杠;对企业来讲,虽然花点成本,但也能少受很多损失。 陈女士的遭遇该给咱们敲个警钟了:“自愿放弃社保”从不是双赢的买卖,而是一场非常危险的博弈。等到意外真的来了的时候,劳资双方谁都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