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动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6月底前须完成申报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兰州市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启动。此次年报对象涵盖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该制度依据2022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关规定深入明确了信息公示义务的约束要求,推动信用监管制度优化。 从制度运行来看,企业年报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年度报告公示,一上减少企业频繁接受现场检查的负担,另一方面引入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近年来,全国企业年报率持续提升,反映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更加成熟。 为保障年报工作有序开展,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多种申报渠道。市场主体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专题入口,或直接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线填报。系统支持联络员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等方式登录,并提供部分数据自动预填功能,降低填报成本。 需要关注的是,本年度填报内容在延续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股权变更、对外投资等关键信息的采集。资产状况信息由系统自动计算单位,填报数据需精确到万元,且不得手动添加单位符号。相关细化要求有助于提升数据一致性和标准化水平。 对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可能受到限制或被禁止。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监管方式,正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治理格局。 展望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市场风险等上发挥更大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探索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规范、真实的信息公示有助于提升经营透明度,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填报指引,既落实法律要求,也为市场主体提供操作参考。各市场主体应重视年报公示,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准确完成填报,维护自身信用记录,共同营造诚实守法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