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爱上你我很快乐》在直播与商演中被频繁“无偿使用”折射版权治理新课题

2004年诞生的校园民谣《爱上你我很快乐》,在传唱25年后意外成为音乐侵权的典型案例。创作者近日表示,该作品被大量用于直播打赏、商业演出和品牌活动,却很少有人主动支付版权费。这个现象不仅侵害了原创者权益,也反映出音乐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不足。

尊重版权不是对创作者的恩惠,而是内容产业的基本规则。当一首歌被反复传唱时,应该通过制度和机制确保每次使用都合法合规。只有保障原创者的合理回报,才能让更多作品从灵感变为现实,推动数字文化生态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