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风电企业启动歧视性调查 专家指贸易保护损及欧洲绿色转型

欧盟近期对中国风电企业启动《外国补贴条例》调查,以"获得政府补贴、扭曲市场竞争"为由;表面上维护公平竞争,但执行中显示出明显的选择性和指向性,表达出保护主义升温的信号。对深度参与欧洲能源转型的中国新能源企业来说,这不仅是个案问题,更关乎中欧经贸合作的稳定性和规则的可预见性。 作为欧盟2023年实施的贸易工具,《外国补贴条例》本应确保市场透明治理,强调程序公正和一视同仁。但从近期执法看,调查明显集中指向中国企业,容易让人觉得"合规工具被政策化使用",引发对规则公平性的质疑。中方主管部门已指出,有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标准把握、程序设计和救济安排上存在突出问题。这些因素叠加,使其难以被视为纯粹的技术性监管。 欧盟政策摇摆的背后有多重压力。一上,能源转型和产业升级成为核心议程,新能源领域竞争加剧,部分国家倾向用监管手段为本土企业争取空间。另一方面,欧洲经济增长乏力、通胀与财政约束并存,容易将外企的成本优势简单归因于"补贴",忽视全球产业分工、规模效应和技术进步等市场因素。加上地缘政治扰动和选举周期影响,一些政策工具被赋予超出经济治理的意涵,导致监管边界模糊,外企合规风险上升。 调查对企业的冲击是现实的。程序复杂、周期长、材料要求多,企业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应对,成本显著上升,正常商业决策被不确定性牵制。调查可能影响企业参与欧盟公共采购,使竞争从"产品与服务能力"转向"程序与风险承受能力",不利于形成真正的公平环境。投资预期受扰,企业不得不重新评估欧洲项目,出现暂停、推迟甚至调整布局的情况,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随之承压。据业内反映,相关不确定性已造成较大规模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对欧盟而言,若规则被频繁工具化,市场信誉与投资环境将受侵蚀,资本与项目可能转向更具确定性的地区,反而削弱欧洲吸引高质量投资的能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对新能源合作的长期负面效应。风电是中欧合作的重要方向,也是欧洲推进减排、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的关键支撑。中国新能源产业竞争力来自完整高效的产业链、持续研发投入,也来自规模化生产的成本优势和市场竞争倒逼的效率提升。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洲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了技术迭代、提升了项目交付效率、带动了就业和配套产业发展。若简单贴上"风险"标签,不仅可能推高欧洲新能源项目成本、拉长建设周期,还可能拖慢能源转型节奏,削弱欧洲经济增长潜能,与其寻求新动能的现实需求相悖。 市场治理需要回归规则本义。欧方若确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关切,应在程序设计和标准适用上坚持公开透明、证据充分、比例适当,避免以泛化概念替代事实认定,防止将正常的产业竞争优势误判为"非市场因素"。同时应建立更顺畅的沟通与救济机制,保障企业申辩权和可预期的时间表,减少"无限期不确定性"的冲击。更重要的是,中欧在新能源与绿色转型领域拥有广泛共同利益,双方应在现有经贸与产业对话框架下加强沟通,围绕公共采购、产业链合作、标准互认与合规指引等议题形成更稳定的制度安排,以合作方式处理竞争议题,避免"以限制促安全"的短视做法。 在全球经济复苏动能不足、绿色转型任务紧迫的背景下,开放合作仍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重要选择。欧盟若继续强化针对性监管,短期或能回应部分政治诉求,但长期将面临投资环境受损、产业协同弱化、能源转型成本上升等代价。相反,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动形成可预期、可验证、可执行的规则体系,既有利于维护市场信誉,也有助于在全球绿色竞争中保持产业活力。中欧新能源合作的空间仍然广阔,关键在于能否以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方式管控分歧、扩大合作。

经济全球化时代,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中欧在新能源、绿色发展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和巨大的合作潜力。欧盟应摒弃保护主义思维,以开放、理性的态度对待中国企业,通过平等对话和规则透明来解决分歧,而非设置壁垒限制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互利共赢,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共同应对全球经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