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和平交管支队贵州路大队的民警正在执勤时,碰到了一个情况。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灯光太刺眼了,根本看不清楚。经过核查,他们发现这个司机私自给电动自行车装了灯具。 这种非法改装的远光灯在晚上会变成“灯光刺客”,给驾驶人和行人带来很大的困扰。天津交警果断出手处理了这个问题。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七项规定,非机动车不能加装遮挡物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这个司机因为违反了规定被依法纠正了。交警要求他把安装的灯具拆除恢复原状。你看这个行为对道路安全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改过来了就好。 改装的远光灯危害可不小啊!首先它会导致炫光致盲,降低司机看清前方道路的能力。其次,强光还会干扰司机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增加事故风险。再者就是对电路系统和电池造成威胁了。还有可能引发违法行为叠加问题。 大家别把非法改装当作小事儿啊!每一次拒绝改装都在斩断一条事故链呢。让我们正确使用车灯吧,用文明照亮道路,让安全陪伴我们每次回家。 所以说,天津交警这次处理非法加装远光灯的行为真的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道路安全无小事儿,我们都得重视起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