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重塑文艺传承方式 专家呼吁警惕"数字永生"伦理边界

一、问题:技术“复活”愈发常见,边界争议持续升温 随着全息影像、声音克隆和数字人合成技术成熟,已故艺人以数字形式重回商业舞台的案例近年明显增多;在跨年晚会、元宇宙演唱会以及短视频平台上,利用逝者声音数据和影像素材合成的“表演”频频出现。这类内容常以“致敬”“纪念”为名推出,但往往被纳入成熟的商业运营链条,成为可反复开发的文化产品。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一些仍在世的老一辈艺术家因年岁增长、减少公开露面而逐渐被忽视。两种截然不同的“被看见方式”,折射出文化消费对“永远在线”“持续可用”的执念,也把技术伦理与人文关怀之间的矛盾推到台前。 二、原因:商业驱动强,制度规范跟不上 现象背后首先是清晰的商业逻辑:已故艺人不会出现情绪波动、形象危机或合约纠纷,其长期积累的知名度与情感连接可被视作稳定资产。对资本方而言,“数字化逝者”更像一种可随时调用的内容资源,风险低、回报可预期。 但商业扩张速度远快于规则完善。目前,我国对已故自然人肖像、声音及数字形象等权益的保护仍缺少系统规范:继承人授权的边界如何认定、平台审核要承担什么责任、商业使用遵循哪些标准,都存在模糊空间。这种空白给过度开发留下余地,也让逝者尊严的保护缺乏有力抓手。 公众怀旧情绪同样是重要推力。怀旧本无可厚非,但当情感被精准捕捉、转化为流量与消费,纪念便容易变味——看似在缅怀艺术家,实际可能是在完成一次被算法与商业设计好的情感消费。 三、影响:文化生态失衡,人文价值被削弱 数字技术对已故艺人的高频“调用”,正在带来多重影响。 其一,逝者尊严可能被侵蚀。在授权不足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下持续商业使用逝者声音与形象,本质上触及人格权益。技术呈现往往更隐蔽,外界不易察觉,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降低社会对逝者应有的敬意。 其二,在世艺术家的价值被低估。当市场可以低成本“召回”历史上的知名艺人时,真实存在的老一辈艺术家反而因无法“随时上线”而被忽略。这种用技术可用性衡量人的价值,不仅对个体不公,也会扭曲文艺生态。 其三,文化传承被简化。传承的核心在于理解艺术精神、延续创作脉络,而不是无限复制某位艺人的声音和外形。用技术制造“永生幻象”看似致敬经典,实则可能以消费替代传承,以符号覆盖内涵。 四、对策:补齐法律规则,压实平台责任 围绕上述问题,业界与学界普遍认为需要立法、监管和行业自律同步推进。 在立法层面,建议尽快推动已故自然人人格权益保护的专项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数字形象、声音数据等新型权益的归属与保护期限,细化继承人授权流程与商业使用边界。 在监管层面,主管部门可加强对数字人技术商业应用的审查与备案,探索建立已故艺人数字形象使用的审批或前置审核机制,减少技术滥用对公共利益与逝者权益的侵害。 在行业自律层面,演出机构、内容平台和技术服务商应建立更可操作的合规审查机制,在商业开发前做好授权核验、用途限定与风险评估,避免把“纪念”做成单纯的流量生意。 五、前景:技术向善,需要人文底线 数字人技术本身并无善恶,关键在于价值取向与制度约束是否到位。随着对应的规则逐步完善、社会伦理共识逐渐形成,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有望更加规范,也更有温度。 值得期待的未来,不是让每一位艺人都“永不谢幕”,而是让技术帮助公众更深入地理解艺术、更真诚地传递情感,同时让每一位创作者——无论在世与否——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体面。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靠的是作品本身的审美价值与时代回响。数字技术为文化传播打开了新空间,也对治理能力与社会共识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创新与边界之间找到平衡,让纪念更真诚、传播更规范、个体更受尊重,将决定“怀旧经济”能走多远,也决定公共文化将以何种方式面对时间与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