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寄出后就石沉大海?

张某是江西萍乡人,有套合法住宅。后来因为公共利益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张某觉得自家房子旧了,能被征收住上新房子也是好事。可是,征收方一点文件都没给张某看。张某连摸底调查都没参与,根本不知道补偿标准合不合理。咨询后才知道,征收方压根没发布过征收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文件,征收方要主动公开。但张某的申请一直没有回音。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表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寄出后就石沉大海?凯诺律师认为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对申请书置之不理、逾期答复、答非所问是常有的事。很多部门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相关材料。 不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相关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该提供具体形式;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 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或者延期答复、答非所问等行为,那就是侵害了被征收人依法获得征收信息的权利。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未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或不依法答复处理的话,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查证属实的话主管部门要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公民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了合法权益的话,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凯诺律师总结道:征地拆迁关系老百姓利益,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如果征收方没有告知大家目的范围标准等事项的话,大家要尽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过建议最好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