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 为创新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

科技创新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关键动力的背景下,如何消除科研人员“怕担责”的顾虑,已成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辽宁省近期推出《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痛点和堵点。长期以来,我国科研评价体系存在“重论文、轻转化”的倾向,加之转化失败可能带来的追责压力,不少专利成果长期“沉睡”在实验室。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高校院所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此问题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过程中更为突出。辽宁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机制以“三个明确”搭建尽职免责的空间:明确免责前提是履行规定程序且无违规行为;明确技术路线偏差、市场风险等6类免责情形;明确“单位初审+部门复核”的双重认定程序。该制度既划清底线,也为合理试错留出空间。政策创新带来多重正向效应:一上,将成果转化成效纳入职称评审指标,建立“基础工资+绩效奖励+成果分成”的薪酬体系;另一方面,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重大转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首批试点单位反馈,新规实施后,科研人员参与中试孵化的积极性提升4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同步推出《操作指引2.0版》,采用“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模式,将“经第三方评估的技术成熟度误判”“突发性产业政策调整”等纳入免责范围,同时明确“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故意隐瞒技术缺陷”等7种情形仍需追责。通过更细化的规则设计,辽宁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科技成果转化不只是“技术交易”,更是一项贯通科研与市场、制度与创新的系统工程;以尽职免责为抓手,打通“敢转化”“能转化”“转得成”的关键环节,既尊重创新规律,也守住制度边界。让守规者更安心、让担当者有保障、让成功者有回报,才能持续释放创新活力,加快把科技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