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盖菇=吸食毒品

我们先来聊聊“毒品”。在咱们国家,毒品的范围是非常广的,除了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这些大家熟悉的之外,还有很多其他被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都算毒品。这个案子里提到的裸盖菇,其实就是一种含着迷幻物质的蘑菇,它原产于墨西哥,因为伞盖是金色的,在吸毒圈子里大家叫它“金老师”,或者“神奇蘑菇”、“魔菇”。吸食大麻的人有时候还会拿它当大麻的替代品。这种蘑菇吃了以后,人会感觉自己好像看到满世界的小人在跳起舞来,还有BGM伴奏,让人产生幻觉。 今年8月22日,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检察院对外公布了一个消息:蔺某某等4个人因为种植、贩卖、运输裸盖菇被抓了,案子已经判下来了。这四个人的罪名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洪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把这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四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这起案子的犯罪手法挺隐蔽的。被告人蔺某某负责种植裸盖菇,等蘑菇长出来了就采摘烘干包装好。然后余某甲、余某乙和蔺某某三个人商量好了,让杨某把包装好的蘑菇运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埋起来。为了不被警察抓到,他们在境外的通讯软件上发广告招揽顾客。买卖双方甚至都不用见面交流,而是通过软件里的群聊来交易。这样一来犯罪手法就显得特别迷惑人,也很难被发现。 襄阳市公安局以前发过一个通报说过裸盖菇的问题。它里面含有的物质赛洛西宾和赛洛新跟LSD(一种强烈的致幻剂)作用差不多。这两种东西都属于我国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如果误食了这种蘑菇中毒的话,人会神经兴奋、出现幻觉、思维分裂等症状,严重的还会心跳过速、瞳孔放大、排尿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要是能让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属于毒品。既然赛洛西宾和赛洛新都是被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那吃了含有这两种物质的裸盖菇也就等于吸食了毒品。 检察官在办理这个案子的时候遇到了两个难题:一个是取证很难;另一个是量刑的标准还不是特别清楚。洪雅县检察院没有放弃,他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引导警方取证、完善证据链条来解决这些问题。检察官们还主动牵头研究了一下怎么给这种新型毒品定个标准量刑。最后他们提出了一个办法:把裸盖菇里面关键的致幻成分赛洛新折算成海洛因的克数来计算。 法院最后全部采纳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法院判决这四名被告人都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这个案子的成功办理给全省精准打击同类毒品犯罪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样本。 红星新闻记者蒋麟报道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