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规范个人贷款融资成本信息披露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旨在加强个人贷款市场监管,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规定对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作出清晰界定。综合融资成本指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涉及的的各项息费,既包括正常履约成本,如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也包括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或有成本。通过该统一口径,原本分散、隐性的收费项目被纳入同一框架,便于借款人更完整地了解实际融资成本。 当前,个人贷款市场的突出问题在于费用项目多、披露不充分。借款人往往难以准确核算真实成本,容易落入“隐性费用”误区。个别机构通过拆分费用、模糊收费名称等方式弱化成本展示,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也影响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新规要求贷款机构建立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制度。明示表需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所有息费项目、收取方式、收费标准及收费主体,并综合计算年化水平。通过标准化展示,将复杂收费结构变得清晰可读,帮助借款人直观掌握成本构成。 在业务办理环节,新规建立全流程明示机制。线下办理时,借款人应在签署合同或办理分期前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时,应以弹窗方式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在消费场景的线上分期中,应在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用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到位。

让贷款成本“明明白白”,是金融服务大众的应有之义。新规以标准化明示为核心,将复杂息费转化为可核验、可比较、可追溯的信息披露要求,既为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也为行业规范发展夯实基础。透明度越高,市场越有序,金融信任也越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