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长护学岗曾被视为家校协同维护学生上下学安全的有益探索:在校门口高峰时段协助疏导人流车流、提醒安全事项、形成守护氛围,一度在安保力量不足、周边道路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发挥补位作用。
但随着推行范围扩大,一些地方在执行层面出现偏差:个别学校将志愿服务固化为“轮值任务”,通过家委会排班、群内接龙等方式变相强制;少数情形下甚至与评优评先、班级考核等挂钩,导致公益属性被稀释,家长群体产生被动情绪。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护学内容涉及交通指挥、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专业职责,若由非专业人员承担,既难以保障处置规范,也存在安全和法律风险。
(原因)护学岗争议的背后,折射出基层治理中“责任外溢”与“资源紧约束”的双重矛盾。
一方面,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牵涉公安交管、城管、学校、社区等多部门协同,若联动机制不畅、岗位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出现将“公共事务”以便利方式转移至家长群体的倾向。
另一方面,部分学校在安保编制、经费保障、校门口空间改造等方面存在现实压力,在上下学“短时高峰”的治理需求面前,倾向于引入家长力量“应急式补缺”。
同时,家校沟通渠道不够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也使“自愿原则”在操作中被弱化,最终引发社会反弹。
(影响)多地取消家长护学岗,首先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校园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体责任应当依法由学校、公安机关及专业安保力量承担,不能以家长“参与”替代法定职责。
无锡教育部门明确护学不强制,河池、诸暨等地学校由教职工、安保人员、公安民警等接续承担相关工作,本质上是把校门口秩序维护纳入常态化专业管理。
其次,取消“摊派式护学”有助于修复家校关系。
对双职工家庭、异地务工家庭而言,轮班执勤往往与工作冲突,长期积累易演变为对学校管理的不信任。
通过制度调整,家校合作可以从“劳务式绑定”回到教育协同的轨道。
再次,从治理效能看,专业力量在交通疏导、风险识别、应急处置方面更具训练与规范,叠加校方对学生动态的掌握,更有利于形成稳定、可追责、可评估的安全体系。
(对策)取消家长护学岗不等于“无人护学”,关键在于以制度化安排填补治理空档。
一是完善校地联动机制。
对上下学高峰时段的警力与协勤配置、交通组织优化、校园周边摊点与车辆管理等,应形成常态化协作清单,明确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二是强化学校安防能力建设。
推动安保岗位专业化,落实门岗值守、视频巡查、应急预案演练等制度,必要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补足人力缺口,同时优化校门口“人车分流”设施与接送区规划,减少拥堵与冲突点。
三是规范志愿服务边界。
鼓励家长参与校园治理应回到“教育性、体验性、辅助性”的范畴,例如参与阅读推广、劳动实践、社团活动、心理健康讲座等,不宜承担具有执法属性或高风险的值守任务;确需志愿者参与的,必须坚持自愿、可退出、可替代原则,建立登记培训与风险告知制度。
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与反馈机制。
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安全管理措施与成效,通过家校沟通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纠偏,避免“好事办成负担”。
(前景)从更大视角看,护学岗的调整与近年来“为家长减负、为教师松绑”的改革取向相呼应,体现教育治理从“运动式应对”走向“专业化、法治化、精细化”的趋势。
未来一段时期,校园安全治理仍将面临上下学交通压力、周边环境复杂化、突发事件风险多元等挑战。
各地需要在“安全底线”与“治理成本”之间找到可持续平衡点:一方面以专业力量兜牢安全责任,另一方面用更丰富、更高质量的家校共育供给提升家长参与度,把社会共识转化为育人合力。
取消家长护学岗的实践探索,体现了当代教育治理的理性回归。
它提醒我们,教育改革的最终目标不是简单地减少参与者,而是让每个参与者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最大效能。
当家长回到家庭教育的本位,当学校聚焦教学质量的提升,当专业力量守护校园安全,教育生态才能真正实现良性循环。
这一转变虽然看似微小,却蕴含着对教育本质的深刻思考,预示着未来教育治理将更加科学、更加理性、更加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