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余杭区大运河沿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上塘河南侧至天鹤路的长睦路工程、四堡七堡单元JG1404-34地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宁波邮政局旧址内的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京杭大运河德清段生态修复一期项目和桂岙天后宫广场修复工程这6个项目给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把杭州、嘉兴、宁波市等地的相关请示报告进行了审核,并且把杭州市政府关于余杭区大运河沿线整治提升工程的请示和其他5个文件批准了。除了这些还有这次涉及的江北岸近代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各地的内容也被批复了。给这些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进行了明确,给相关区域还提出了要求和注意事项。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北岸近代建筑群宁波邮政局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塘天后宫之桂岙天后宫、江南运河嘉兴至杭州段保护范围内实施的上述工程都被原则同意了。对于这些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也做出了规定,例如发现文物遗存就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保护措施。还要求各地加强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指导确保文物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这个批复还给这些项目划定了范围具体内容有:余杭区大运河沿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长睦路道路工程、四堡七堡单元JG1404-34地块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京杭大运河德清段生态修复一期项目和桂岙天后宫广场修复工程等6个建设项目得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