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字也没花钱,不该还钱

2019年,徐美丽和王铁柱这对夫妻摊上了一件大事。王铁柱把向张富贵借的30万元直接打进了徐美丽的账户,然后她又把钱转给了丈夫。后来借款到期了,王铁柱没还上钱,张富贵催债时,徐美丽硬说自己没签字也没花钱,不该还钱。张富贵一气之下把两人都告到了法院。 法院一查,钱确实是先进了徐美丽的账户才转给丈夫的。更关键的是,王铁柱写借条的时候,徐美丽就在旁边看着,也没说啥意见。法院就认为,徐美丽当时的沉默其实就是默认了这笔债是两个人一起欠的。最后判决他们俩得一起把本金和利息都还了。 《民法典》里说得很清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表示同意了,这笔钱才算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同意”可不只是写个名字那么简单,只要对方口头答应、发个短信或者还个钱也行。 在民间借贷里,那种“过账”的做法其实挺常见:先把钱打到配偶的卡里,再给别人或者家里花。要是借钱的时候没让两口子都签字,法院就会看这笔钱是不是真的花在家里过日子了,看对方当时在不在场、知不知道这笔钱是干嘛用的,还要看有没有事后追认的意思。只要认定了配偶一方有共同借钱的意思,哪怕没签字也跑不了。 对于借钱给别人的人来说,最好让两口子都在借条上按个手印;如果实在做不到让单签那个写个书面确认或者录个音留证据;最后还得把转账记录和借条对上号。 对于借钱的人来说,如果当时只是站在旁边看着没签字、也没拿钱花,最好赶紧拒绝把钱收下来并留下证据;要是已经收了,最好马上退回去或者说清楚去向;收到催款电话的时候也别躲着,赶紧跟人家商量好谁来还钱。 对于还在婚姻里的两口子来说,借大钱之前最好先好好聊聊留下痕迹;要是非得“过账”,也让对方发个短信或者留个言;要是真被起诉了也别怕,赶紧去应诉证明自己没花钱。 最后说说那个开头的例子。徐美丽本来以为不签字就没事了,结果因为没出声就被认定成了同意。这事儿告诉我们:婚姻里的钱往来特别麻烦,不管是怎么“过账”都有可能被法院看穿。想彻底不担责,必须得让法律知道你是真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