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保护进入系统治理新阶段,司法保障需求更加突出。随着城市更新与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生态空间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矛盾更趋多元,涉及的纠纷呈现专业性强、治理链条长、修复成本高等特点。如何以法治方式推动源头预防、过程管控与损害修复并重,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原因——从“事后追责”转向“综合治理”,需要更强的司法专业能力与社会参与。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调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机关既承担依法裁判的基本职能,也规则引领、行为规范、价值塑造上发挥独特作用。,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具有外部性,单靠行政监管或个体自律难以彻底化解,亟须形成司法、行政与社会协同的治理格局。开展植树等志愿活动,正是在公共参与层面凝聚共识、强化示范的一种方式。 影响——以行动传递司法护绿导向,促进“增绿”与“护绿”同向发力。3月15日,在第48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市南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志愿植树活动。活动现场,参与人员协同配合,依次完成挖坑、扶苗、培土、围堰与浇水等工序,新栽树苗迎风而立,为初春增添生机。相关负责人表示,植树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直接贡献,也旨在把绿色理念嵌入司法实践与队伍建设之中,通过可感可见的方式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与守法用法的认同,推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氛围。 对策——以环资审判为抓手,完善“裁判+修复+宣传”一体化工作机制。市南法院介绍,该院近年来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等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聚焦以下方向:一是强化专业审判能力建设,提升证据审查、损害评估、责任认定与修复方案审查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水平;二是综合运用替代修复等举措,推动“谁损害、谁修复”原则落地,促进生态损害及时修复与长效管护;三是加强以案释法与普法宣传,面向企业、社区与重点行业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延伸;四是强化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生态治理的整体效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经验。 前景——以法治之力夯实绿色发展底座,推动生态治理向更高质量迈进。业内人士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正在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不仅在于惩治与裁判,更在于通过规则供给与行为引导促进治理方式升级。随着专业化审判机制优化、修复性司法实践持续拓展,司法将更有能力在保护生态、服务发展与保障民生之间实现动态平衡,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提供稳定预期与制度支撑。
从挥锹植绿到司法护绿,市南法院的实践展现了司法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司法力量与公众行动的结合,将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更强劲的动力。期待更多机构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