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修订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这是首次以区域联合形式对涉企执法裁量权进行系统规范。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规范执法裁量权,是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既表明了执法理念的进步,也体现了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尊重。随着这个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推广,长三角地区有望建立更加统一、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进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