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亚辉龙下达监管警示函,指出公司在披露与脑机星链合作事项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这一监管行动为近日持续发酵的"脑机接口跨界风波"画上了阶段性句号,也为资本市场规范运作敲响了警钟。
事件回顾显示,问题源于1月6日晚间亚辉龙发布的一份合作公告。
作为主营体外诊断业务的上市公司,亚辉龙宣布与成立仅四个月的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宣布进军脑机接口领域。
这一举措迅速引发市场关注,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疑点。
从合作方企业本身来看,脑机星链成立于2025年9月2日,至公告发布时仅存续约四个月。
注册资本仅500万元的初创企业,却在业务范围中涵盖脑疾病诊断、治疗、康harvey复的全产业链布局。
更值得关注的是,该企业披露的产品进展与其成立时间极不匹配。
睡眠产品类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等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针对阿尔茨海默症等复杂脑疾病的产品仍处于早期研发或临床前阶段。
这种研发进展与其宣传的技术能力之间存在明显落差。
从地理位置和股权关系看,脑机星链的注册地址位于亚辉龙办公楼内,且该地址系成立后一个半月才变更至此。
同时,亚辉龙通过参股公司间接持有脑机星链4%的股权。
这种"同一屋檐下"的办公安排与微弱的股权关联,使得这场对外合作呈现出"内部孵化"或"关联方协同"的特征,而非通过市场化筛选的独立合作。
从信息披露的时间序列看,问题更加突出。
2025年8月,亚辉龙在互动平台明确表示在脑机接口领域尚未有布局。
数月后,当脑机接口概念因海外技术进展备受关注之际,公司突然宣布跨界进入。
更引人关注的是,在1月6日公告发布前,公司股价已放量上涨6.53%,成交量激增近300%。
这种"否认—风口确立—公告—异动"的时间序列,引发了市场对信息管理合规性的质疑,也促使上交所要求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
上交所的警示函明确指出,公司在披露脑机星链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技术时,表述前后不一致。
同时,公司对合作的协同性、可行性以及后续合作的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这表明公司在重大信息披露上存在明显的不规范行为。
从合作协议的性质看,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这种"轻约束"形式虽然在法律上可能符合相关规定,但其对上市公司的实际约束力极为有限,主要功能是传递市场信号和进行探索性布局。
在当前市场热捧脑机接口概念的背景下,这类协议往往成为上市公司制造市值话题的工具。
监管部门的警示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
在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领域,市场存在明显的概念炒作倾向。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关注,对自身技术能力进行过度宣传,对合作伙伴的实际能力缺乏充分评估,对风险因素的披露不够充分。
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案也反映出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当上市公司与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进行合作时,即使股权比例较小,也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披露和管理,而不能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名义规避监管要求。
这对防范利益输送和风险转移至关重要。
亚辉龙事件折射出资本市场中跨界合作的浮躁与风险。
在技术创新与资本运作的平衡中,上市公司应坚守信息披露底线,避免“蹭热点”式跨界。
唯有扎实的技术积累与清晰的商业逻辑,才能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