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厦门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市档案中心召开。
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总规划师黄英当选为首任会长。
这一事件标志着厦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社会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从现实需求看,建立专业性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作为沿海城市,生物多样性丰富,野生动物资源众多,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野生动物栖息地面临压力,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家泉在致辞中指出,协会的成立是厦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喜事,也是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标志。
这充分说明该协会的成立具有示范意义,不仅对厦门,对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都有推动作用。
从职能定位看,协会将发挥多重作用。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柯玉宗表示,市资源规划局将继续支持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期望协会加强自身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在物种保护、栖息地修复、科普宣传等方面积极探索社会化保护新机制。
这意味着协会不仅要参与具体的保护工作,更要成为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从工作基础看,厦门野生动物保护已有一定成效。
首任会长黄英表示,厦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这种客观认识为协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方面要巩固已有成果,另一方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协会将团结各方力量,凝聚保护合力,全力推动厦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实现新发展。
从发展前景看,协会将在多个领域开展工作。
在科普宣传教育方面,协会将加强公众保护意识提升,让更多市民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
在物种保护方面,协会将针对重点物种制定保护计划,建立保护档案。
在栖息地修复方面,协会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生态环境改善。
这些工作的开展将有助于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协会的成立还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
通过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的保护机制,可以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支持的保护体系。
这种多元化、社会化的保护模式,相比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做法,具有更强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共治",厦门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成立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变革。
当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主动参与生态保护,不仅意味着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更彰显出全社会生态价值观的重塑。
这种自下而上的保护力量,正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关键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