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部门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推进民生项目时都启动了意见征求程序;意见征求本应是公共决策的重要环节,通过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想法和诉求,让政策更贴近实际、执行更顺畅、风险更可控。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意见征求却出现了变味的现象:有的把它当作"盖章",发布通知、收集表格就算完成任务;有的只在小圈子里征求意见——先"统一口径"再对外公示——社会参与度严重不足;还有的把征求意见当作"免责挡箭牌",决策出现问题就以"已征求意见"为由推卸责任。这些现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意见征求是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只有让意见征求真正成为科学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流于形式的程序摆设,才能真正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这既是对民主决策制度的尊重,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认真审视自身的意见征求工作,切实改进作风、强化制度、完善机制,让群众的声音真正被听见、被重视、被采纳,共同推进基层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