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花200万买基金亏85万

2026年3月19日,在北京大兴法院,71岁的王女士花了200万买基金,结果亏了85万。事情是这样的:王女士原本只想做点低风险的投资,保障本金安全。但在去银行办理业务时,理财经理却极力推荐她买中高风险基金。理财经理称王女士的风险测评结果是稳健型,不符合买这类基金的条件。为了做成这笔生意,理财经理当场指导她修改了两次测评结果,把她的风险等级从稳健型改成了成长型。在理财经理的鼓动下,王女士就把自己的200万元积蓄全投进去了。因为她年事已高,对基金波动风险和投资隐患完全不懂,全程只听理财经理的安排,也没拿到完整的产品说明。 结果这两年半时间里,基金一直亏损,200万元缩水得厉害,最后亏损了85万多元。王女士多次找银行索赔都没有成功,觉得是银行违规销售、误导了她,就把银行告上了北京大兴法院。庭审中,银行方面辩解说风险测评是王女士自己操作的,亏损是市场风险造成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女士作为71岁高龄的老人风险承受能力弱,初始测评结果本来就是稳健型。银行理财经理为了卖产品主动指导她篡改测评结果,逃避风险匹配要求,没履行告知义务、也没审查投资者适当性。这明显违背了把合适产品卖给合适投资者的原则。法院判定银行有重大过错,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后判决下来了:涉事银行给王女士赔偿投资本金损失85万余元。法律界和金融界人士提醒大家:老年人理财要守着稳健原则,别轻信高收益;银行必须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不能诱导投资者改测评或者违规卖不匹配的产品。 这次判决给老年群体维权提供了典型案例和有力司法支持,也给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让他们好好规范经营、守住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