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正以系统性举措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这一行动被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
12月23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经过专项核查,全市现存未治理矿山图斑919处,总面积达1995.19公顷。
截至目前,已完成851处、1824.06公顷的治理任务,剩余68处图斑将在未来三年内完成修复,最终实现全域清零。
这一治理计划的背景源于济南市特殊的生态区位。
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济南境内山体资源丰富,但长期矿产资源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出现山体破损、植被退化等问题。
2018年,济南市率先出台北方地区首部山体保护法规《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2023年又完成《济南市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修编,对872座山体实施分类保护,为生态修复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治理策略上,济南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
对破损山体采取“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差异化修复方案,既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又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创新建立“行刑衔接”快速反应体系,联合公安、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2023年已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127起,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绿色矿山建设同步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52家符合建设条件的矿山中,51家已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大、中、小型矿山建成率分别达96%、100%和100%。
新建矿山实行“绿色标准”合同管理,现有矿山实施动态监管,这种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为矿业转型树立了标杆。
专家分析指出,济南的实践具有三重示范意义:其立法先行为北方城市生态保护提供范本;多部门协同机制破解了生态执法碎片化难题;将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结合的做法,验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径。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深入推进,济南模式或将在更大范围推广。
矿山修复与山体保护,表面是治理“伤疤”,实质是重塑发展方式与治理能力。
以明确时限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清零,以法规规划筑牢源头管控底线,以协同执法提升制度刚性,以绿色矿山引领转型升级,济南的探索体现出从“被动补课”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面向未来,只有把修复质量、长效管护与绿色发展统筹起来,才能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