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刚进公司没多久,遇到了麻烦。一天,她接到了一个QQ消息,“老板”叫她马上给供应商打50万元货款。她根本没多考虑,就直接转了。后来老板打电话来说根本没这回事,小周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钱已经转到国外去了,公司损失了不少钱。公司决定开会讨论这个责任怎么划分,结果劳动合同里根本没提到类似的条款。那怎么办呢?劳动部有个规定可以参考,就是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偿,但每个月扣的钱不能超过工资的20%。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赔偿怎么算呢?劳动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要赔多少,但是要双方商量。律师建议小周先跟公司友好协商一下。看看这个错误是谁的责任,公司有没有管理上的漏洞,还有培训是不是到位。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好商量了。如果不行,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案子给我们一个启示,制度虽然重要,但人性也不能少。用人单位本来就应该承担经营风险,不能把所有损失都推给员工承担。毕竟刚工作没多久的小周也不是故意要犯这个错误。或许这次事件能让公司和员工一起重新思考一下风险共担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