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速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代表委员聚焦"银龄"权益保护与制度创新

问题:老有所养关乎千家万户的家事,更是关系长远的国事。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养老需求从“有没有”加速转向“好不好”。

一方面,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仍需扩容提质,农村地区、失能失智人群、独居老人等群体对照护与支持的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部分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服务质量、风险防控等方面还存在短板,老年群体在金融诈骗、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权益保护也面临新挑战。

与此同时,养老保障体系的多层次衔接仍需加强,不同就业形态人群的保障覆盖与待遇提升空间有待进一步打开。

原因:需求快速增长与供给结构性不足叠加,是问题凸显的重要背景。

其一,人口老龄化叠加家庭小型化、空巢化趋势,传统家庭照护能力下降,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上升。

其二,养老服务行业具有专业性强、风险点多、链条长等特点,若缺乏统一规范和稳定预期,机构容易在人员培训、质量管理、合同履约、安全管理等环节出现薄弱点。

其三,数字化生活加速普及,老年人信息辨识能力、风险识别能力相对不足,成为诈骗与不当营销的潜在目标。

其四,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迅速,但与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障制度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和均衡性。

影响:养老既连着民生温度,也连着经济社会韧性。

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或质量参差,会直接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家庭负担,并可能带来医疗、照护等领域的连锁压力;机构管理不规范、权责不清,会削弱社会信任,增加行业运行成本;老年人权益保护滞后,则容易引发财产损失、家庭纠纷和社会治理压力。

反过来,养老政策落实到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不仅能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有利于释放银发经济潜力,促进服务业提质扩容与就业稳定增长。

对策: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作出一系列部署,包括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并强化对独居老人、失能失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

多位代表委员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方燕关注养老机构合规体系建设和老年人权益保障。

她认为,养老机构具有集中服务与专业供给优势,推动其规范运营对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她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健全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养老机构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细化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推动形成统一的养老服务违法行为处罚规则,以更好实现监管“有章可循”、维权“有据可依”。

针对老年群体面临的金融风险与网络风险,方燕提出,应加快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增设反诈、金融监管与网络安全等专门条款,明确金融机构适老化服务标准,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从风险识别、事前预防到事后追责的闭环保障,为老年人权益构建系统性法律防线。

在养老保障制度层面,全国政协委员、台盟陕西省委会主委陈玉玲围绕“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出建议。

她介绍,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养老金等。

她建议推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等模式,增强参保积极性、提高保障待遇;探索企业年金、人才年金等方式,并前瞻性研究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企业年金或类似制度框架的可行路径,扩大制度受益面;同时优化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安排,丰富投资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养老规划需求。

前景:面向未来,养老工作将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在服务端,普惠养老、农村养老与失能照护补贴等政策有望进一步强化,推动基本服务均等化与资源下沉;在监管端,围绕机构合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从业规范的制度供给将更加完善,形成更清晰的权责边界与更稳定的行业预期;在保障端,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可及性和可持续性有望同步提升,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协同,更好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长期挑战。

可以预期,随着法治保障、资金支持与社会参与的同向发力,“养老”将从兜底保障迈向品质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民生底座。

老有所养,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从立法护权到制度创新,从基础养老金的点滴提升到多支柱保障体系的系统构建,每一步推进都关乎亿万老年人的切身福祉。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不仅需要政策的持续发力,更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与社会的温情守护。

唯有将制度善意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温度,方能真正绘就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幸福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