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于2022年11月部署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经过近一年的组织实施,首批创建成果已正式发布。此次命名的50个示范地区分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反映了法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持续推进。 创建活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为基层减负。司法部完善评审机制,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社会调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确保入选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涉及的流程体现了规范、有序的评审要求,也增强了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从地域分布看,首批示范地区既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核心区域,也包括河北唐县、内蒙古四子王旗、贵州赤水市等中西部县市,形成层次清晰、类型多元的示范格局。这种布局便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区域的地方交流互鉴,带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加均衡、深入开展。 示范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群众日常生活更紧密结合。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更凸显。通过创建示范市县区,各地可对标先进典型,探索更符合实际的普法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助于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司法部规定,每批创建周期为3年。该周期既为地方开展创建工作留出时间,也便于通过定期评估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在3年内,示范地区需在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深入度和实效性上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普法机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首批示范地区的命名,意味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出新一步。这些地区将成为展示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其探索经验可为各地提供借鉴。同时,示范地区也面临更高要求,需要在方式创新、实际效果和群众参与各上持续提升,推动法治精神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
法治建设既靠制度推动,也靠观念养成。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命名——既是对基层探索的肯定——也为深入提升普法质效注入动力。让法治宣传教育走出会场、走进日常,把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公平正义融入社会运行的细节,才能更广泛凝聚守法共识、夯实治理基础,为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