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启蒙,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现实中,青少年群体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方面,部分学生对诉讼程序、权利救济路径缺乏直观认知;另一方面,家庭监护与学校教育在法治内容供给上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短板,容易导致遇事不知如何依法维权、面对诱导性违法行为缺少识别与拒绝能力。
如何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可感可知的行为准则,成为法治教育提质增效的关键课题。
此次活动将课堂搬到法院一线,通过流程化参观与场景化体验回应上述痛点。
活动中,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学生和家长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围绕立案、诉讼指引、便民设施等内容进行讲解,帮助参与者建立对“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基本认识,打破对司法机关“距离感”和“神秘感”。
随后,队伍走进刑事审判庭和少年法庭,法官助理结合庭审功能与典型案例,向孩子们阐释违法犯罪的后果与预防要点,强调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同时面向家长说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制度安排,提示监护责任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可以看出,活动设置兼顾“教育对象”与“监护主体”,既讲给孩子听,也讲给家长听,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教育—监护—司法”联动的思路。
更具冲击力的环节来自真实庭审旁听。
学生和家长现场旁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有序展开,使参与者对“证据”“程序正义”“权利义务”获得直观体验。
合同纠纷看似与未成年人生活有距离,但其核心是规则与信用:当事人为何要遵守约定、争议如何在制度框架下解决、权益如何通过证据主张,这些都与日常生活中的网络消费、校外培训、借贷往来等场景密切相关。
通过“看得见的司法”,契约精神和依法办事理念更容易转化为可持续的行为习惯。
活动的后续安排强调法治文化的润物无声。
参观院史文化墙环节,以法院发展历程、司法实践成果等内容串联起法治建设的长期性与连续性,让青少年在历史脉络中理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在法院书屋的阅读与互动问答中,孩子们围绕读物提出具体法律问题,干警逐一释疑解惑,强化了“提出问题—寻找规则—获得答案”的法治思维路径。
相较单向灌输,这种互动更有助于形成可迁移的学习能力,提升法治教育的实际到达率。
从影响看,此类沉浸式活动至少带来三方面效应:其一,提升未成年人对法律与司法的信任度和敬畏感,减少以讹传讹的错误认知;其二,强化家庭监护人对责任边界与教育方式的理解,促使家庭教育更注重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其三,在更大范围内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形成“法院—妇联—社区—社会组织”协同机制,构建预防性治理格局。
对基层治理而言,法治启蒙越早、越具体,越能在源头减少校园欺凌、网络侵害、冲动违法等风险因素的滋生空间。
面向下一步工作,关键在于把“活动”做成“机制”。
一是推进常态化与分层化课程设计,根据年龄阶段设置不同主题,如低龄段侧重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中高年级强化网络安全、校园侵害救济、民事责任等内容;二是完善“体验+实践”闭环,在参观旁听之外引入模拟法庭、案例讨论、家庭法治作业等方式,增强参与感与可操作性;三是拓展协同网络,联动学校、社区与相关社会组织,将法治启蒙融入校家社共育体系;四是建立反馈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访谈与后续跟踪,检验认知提升与行为改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从前景看,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司法机关开放日、法治副校长、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化举措将进一步衔接,法治教育将从“阶段性宣传”向“长期性培育”转变。
以法院为窗口的法治启蒙,能够让青少年在真实制度场景中理解规则的边界与权利救济的路径,为其成长提供更坚实的安全底座,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持久的法治动能。
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期工程。
长春南关区的创新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让青少年在真实场景中感受法治精神,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理念从娃娃抓起"。
这不仅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更是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未来力量的重要举措。
期待更多这样的创新探索,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