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代市镇法庭的陈茜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夫妻的离婚案,这个案子不涉及房子和存款,却涉及53只家禽的分配。这对夫妻把养鸡、鹅和鸭当成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在分配时遇到了难题。 时间回到今年5月,杨大哥把涂大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杨大哥和涂大姐除了自家的农村自建房外,没有别的财产。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根据规定,带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给本村村民,所以他们没有分割房屋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归属或使用权。 这次离婚案中争议的焦点集中在53只家禽上,包括29只鸡、22只鹅还有2只鸭子。因为家禽大小不同,还有单数的存在,分割变得复杂。经过法官陈茜的调解后,双方同意平均分配这些家禽。最后剩下的那只鸡被煮了作为散伙饭吃掉。 陈茜法官解释道:“分割农村家禽要考虑它们的生长周期和喂养成本,不能简单地数数。”在这个过程中她既要尊重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农村的生活习惯。她提到这次案件反映了现在农村离婚案件的新特点:财产构成简单但情感纠葛复杂。双方自行协商了大半年但没成功还找长辈帮忙调解也没奏效。 来法院的时候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还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男方骑电瓶车带女方来法院处理问题,调解后也主动送她回家。他们还同意对房屋使用权进行协商保留经济独立同时互相照应。 在这次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处理方式:农村婚姻纠纷需要法官多一些“田间智慧”少一些“机械执法”。毕竟对一起养大一群家禽的夫妻来说一起吃掉最后一只鸡或许才是最体面的告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