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放16.36亿元救助金 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春节是检验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为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把春节期间的社会救助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统计,截至2月9日,全区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已向172.6万名困难群众发放1至2月份救助补助资金16.36亿元,实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财政部门提前调拨保民生专户库款,确保补助资金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发放。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 救助范围涵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传统救助对象,同时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重点关注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 这笔救助资金运用了"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有效防止了因贫致困、因困返贫现象。在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下,这样的保障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

民生无小事;救助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既是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也是对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力的检验。把"兜底线"做得更牢,把"救急难"做得更快,把关爱帮扶做得更细,才能在关键时刻守护好万家灯火,让保障更有力度、民心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