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在读博士赵某与大学生成某某因对虚拟偶像行业流量分配不满,勾结境外人员非法获取配音演员个人信息,并在境外平台组建群组散布受害者隐私,导致被害人遭受网络暴力及线下骚扰,身心健康严重受损。
该群组最终发展至3万余名成员,累计侵害对象超3000人。
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两名主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原因: 此类案件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
一方面,部分年轻群体法律意识淡薄,将网络空间视为法外之地;另一方面,境外社交平台监管缺位为犯罪提供了温床。
更值得警惕的是,个人信息黑灰产链已形成完整的地下市场。
据调查,仅需数百元即可通过"社工库"购买包括身份证号、住址等敏感信息,犯罪成本极低。
影响: 最高法报告数据显示,近五年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案件达9326件,同比增长158.5%,其中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新型犯罪占比显著上升。
此类行为不仅侵犯公民人格权,更易诱发线下恶性事件。
本案中受害者均出现抑郁症状,凸显网络暴力的现实危害。
对策: 司法机关正采取多维度治理措施: 1. 强化法律震慑:2025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量达62%的降幅,显示"断卡"等专项行动成效 2. 明确责任边界:最高法明确"技术应用不得突破法律底线"的裁判规则,如醉酒使用辅助驾驶仍需担责 3. 推动协同治理:广东湛江法院近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的判决,体现对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决心 前景: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持续完善,我国正构建"技术+法律+监管"的三维治理体系。
专家建议,下一步需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提升全民网络素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隐私安全更非可被围猎的“公共资源”。
从依法惩治“人肉开盒”到持续打击个人信息黑灰产,释放的是鲜明信号:任何以“围观”“粉黑大战”为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唯有以法治为准绳、以共治为路径,才能让技术进步更好服务于人的安全与尊严,推动网络生态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