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了,这是谁都跑不掉的?

嘿,大家有没有听说啊,最近国家出了个大动静,说是要改公平竞争审查的老规矩啦。听说是从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给咱反垄断法又加了把力。现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把它拿出来征求意见了。这次升级可不止是动动嘴皮子,他们还拿出了实实在在的41条“硬杠杠”,专门用来破除地方保护,好把全国统一大市场这块牌子给亮出来。 你看这是谁都跑不掉的?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法律、法规授权的那些单位,只要涉及到市场主体做生意的政策,那都得先过这道公平竞争审查的关。以前那种“软约束”没用了,现在可是有了实打实的硬指标。文件和规章就不用说了,连那种“一事一议”的灵活政策也得进去查个水落石出。 那到底谁来牵头干这事儿?咱们得把这块关系理顺。县级以上政府搞的政策,由起草部门或者指定的部门负责审查;要是多个部门一起搞或者拿议事协调机构的名义发文,那就牵头部门统一审,其他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跟着配合。国务院那边和地方各级政府还得建个公平竞争审查的协调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的办公室就负责日常跑腿干活。 咱们再聊聊审查的内容,这就好比给政策戴上了四把“显微镜”。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不能对着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变相设审批、违法给特许经营权或者限定买谁家的东西。这也是为了不让地方政府乱设那些看不见的门槛。 商品和要素流动方面更是要严防死守。限制外地货进来、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对外地企业乱收费或者歧视性的资质标准——这些“土政策”统统都得取消。生产经营成本这块也不能乱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要素获取优惠还有保证金扣留这些好处,要是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国务院发话,那可不能只给一家或者几家企业开小灶。 还有生产经营行为这块也很重要。强制经营者去签垄断协议、让人家泄露敏感的商业秘密、或者乱插手市场定价——这些“披着政策外衣干垄断的事儿”都得被红线给拦着。不过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有时候还得网开一面。条例第十七条列了六种特殊情况:比如维护国家安全、搞科技进步、救灾救助、节能环保还有给中小微企业发小额补贴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免责了,相关部门还得证明自己的目标是为了国家大事并且没有别的更温和的办法来代替。 审查程序上也是挺严的。政策草案必须先在内部过一遍关;要是属于大事情的话,就得找本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开个小会会审一下;协调机制办公室还可以请第三方来帮忙评估;如果有人举报或者反映集中了,评估那就是个必须的步骤了;最后每年还要出个报告接受上级抽查和大家监督。 监督保障这块儿也是下了血本的。发现违规立马整改还得追责;协调机制办公室还能提前发个提示函提醒一下;举报通道是敞开的,谁都可以去提意见;随机抽查加上年度督查结合起来用;整改不好或者影响太坏的地方或者部门会被约谈;每隔三年还要来一次政策库的“大扫除”;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的考核和政绩档案里;如果发现涉嫌违纪犯法的线索就直接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 最后时间就到这儿了啊。大家赶紧通过官网、发邮件或者把书面意见寄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竞争政策协调司去提意见吧。记得别错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所有意见都会被好好研究考虑到最后定下来的法规里面去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