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警官实名举报涉嫌强奸,结果到了2025年12月

12月26日那天,我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十一审判法庭上,实名举报了何某某涉嫌强奸的线索,结果到了2025年12月这都快3个月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可何某某只要去公安局报个警,说我文章侵权了,范警官们立马就动了,真是贴心啊。1月27日下午,自称是重庆市两江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的范警官打长途电话给我,要我去重庆配合调查。他说我的文章提到了何某某,这三个人名都不是实指的。何某某说我侮辱他、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警察已经立案,传唤我到案说明情况。范警官还吓唬我,说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违法。他把传唤证寄给了我,还特地注明了拒不接受传唤会被强制传唤。 1月28日我把这个情况向“12389”举报热线反映了。我举报范警官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异地传唤应该在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下执行。他还违反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规定。我当时非常生气,因为我写的三篇文章里根本没有提到何某某的真实姓名和具体住址,全都是用何某某、何某男、何善良这样的匿名称呼的。 我那三篇文章分别是《说他淫乱被索赔7万元丨民事起诉状丨我的万字答辩》、《重庆富翁出轨女教师被法院谴责》和《亿万富翁出轨女教师被法院谴责,转脸成为重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一篇主要是民事起诉状和我的答辩状;第二篇是江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第三篇里有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书、铜梁县检察院起诉书、铜梁县法院判决书还有渝北区法院对证人熊某某、余某云的调查笔录。 后来3月31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两江公安分局警务督察支队给我回电话说案子现在是重庆市公安局直接调查的,已经移交给分局纪委处理了。晚上具体经办民警告诉我范警官确实存在执法问题已经被督查部门核实并移交给纪委处理了。至于那两张传唤证嘛,经办民警说根本就没有寄出来。 那篇提到了7万元索赔的文章里面就有何某某的民事起诉状和我的答辩状截图;《重庆富翁出轨女教师被法院谴责》主要来自判决书;《亿万富翁出轨女教师被法院谴责》里面提到的就是铜梁县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渝北区法院的调查笔录。还有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的官网内容也都在里面了。这些证据都在文章里明摆着的! 渝北区法院对熊某某、余某云的调查笔录就是公开的举报信啊!他们对我的公开举报视而不见,却专门找我这个举报人的麻烦进行打压刁难,这不是明显的挟公器打击报复吗?欲加之罪的思维必须休矣!公权力的滥用必须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