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326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通过国家认定 城乡教育一体化迈出关键步伐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程。

近期,教育部公布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共326个。

该认定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及相关督导评估办法和工作规程,经过多维度监测评估与集中审议,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制度化检验和阶段性成果确认。

从“问题”看,义务教育仍面临结构性不平衡:城乡之间资源配置不均、区域之间发展差异、校际办学水平分化以及不同群体受教育机会与质量的差距,在部分地区仍较为突出。

随着人口流动加快与城镇化持续推进,学生分布、学校布局、师资供给与财政保障的错配问题更加复杂,既影响教育公平,也制约人才培养质量。

从“原因”分析,上述差距形成既有历史积累,也有现实约束。

一方面,县域财政承受能力、教育投入结构、学校建设标准与运行管理水平不一,导致教育资源的“量”和“质”难以同步提升;另一方面,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区域吸引力差异,优秀师资向中心城区和优质学校集中,带来校际质量落差;同时,评价体系与治理能力不匹配、学位供给与人口变化预测不足,也会放大阶段性矛盾。

此次国家督导评估强调质量监测与社会认可度调查并重,正是对“投入—过程—结果—满意度”全链条治理的回应。

从“影响”看,认定326个县(市、区)为优质均衡发展县,释放出多重信号。

其一,标准更清晰。

通过国家层面统一规程和指标审核,为各地提供可对照、可复制的建设路径,有利于推动地方由“重规模”转向“重质量”。

其二,治理更聚焦。

将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纳入程序,倒逼地方在校舍建设、教师配备、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支持等关键环节补短板。

其三,示范带动效应更强。

首批名单形成标杆,可通过经验推广和区域协作,带动周边地区共同提升,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

从“对策”层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持续用力、系统施策。

首先,要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优化资源配置,动态调整学校布局和学位供给,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与学位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服务响应人口变化的能力。

其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变量,完善县域教师补充和流动机制,推动优质师资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健全培训、职称、待遇和激励政策,提升基层岗位吸引力和稳定性。

再次,要强化质量导向的治理体系,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与改进闭环,推动课程与教学改革落地,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身心健康,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

与此同时,还应加强财政投入的统筹与绩效管理,突出对薄弱环节、薄弱地区和特殊群体的精准支持,确保“补短板”与“提质量”同向发力。

从“前景”判断,随着教育强国建设相关部署进一步落地,县域义务教育将从“达标扩面”走向“提质增效”。

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的持续推进,有望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质量改进机制,推动更多地区在资源配置、教师发展、学校治理与教育质量方面实现实质性提升。

未来一个阶段,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仍是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尺,各地需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能力,确保优质均衡不是“阶段性成果”,而是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能力。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

326个县市区的认定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鼓舞。

在教育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各地应以此为契机,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