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肯定了全省残疾人运动员和有关工作者的卓越贡献; 山东代表团在本届赛事中成绩显著。据统计,代表团在夏季项目中斩获金牌86枚、银牌62枚、铜牌51枚,冬季项目获得金牌6枚,奖牌总数达205枚。其中夏季项目金牌数和奖牌总数均位列全国第三,创造了山东参加全国残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充分展现了全省残疾人运动员的竞技实力和精神风貌。 此次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来自乒乓球、游泳、跆拳道、举重等多个竞技项目。多名运动员在多个小项中勇夺金牌,展现了高超的竞技水平和顽强拼搏的精神品质。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残疾人运动员的坚强意志,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好榜样。 山东省政府在通报中强调,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更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一上要持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生活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通过制度创新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全面发展。
荣誉的价值不止于奖牌与掌声,更在于把拼搏精神转化为推进社会文明的持续力量;以先进为标杆、以制度为支撑、以服务为落点,才能让更多残疾人在更公平、更可及的环境中追逐梦想、实现价值,共同书写包容与进步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