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还有学生三方都把“安全”二字记在心里头当成日常事儿去做,才能真正守护好这些孩子的

前两天,我跟大伙儿聊起了一个事儿,你们知道吗?有个叫小A的高中生和他同学小C本来关系挺铁的,结果两人在教室里面“闹着玩”的时候,小C拿圆珠笔想给小A脸上化妆呢,结果一不小心笔尖戳进了小A的眼睛,这事儿闹得可大了,医药费都花了快上万块钱。这下可好了,小A的家长、小C的家长还有学校三方全都炸锅了,大家都在争论谁该为这事儿负责呢。 说实话,这种事也不是头一回见了吧?有时候大家就会问:这个责任到底该谁扛呢?其实啊,法律早就给了我们答案——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里面就说得很明白:学校如果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得赔。这俩孩子都上高中了,自己都有辨别能力吧?在教室里面瞎胡闹,明显是双方都有错啊。再说学校也没什么失职的地方,也没什么安全隐患。说白了就是大家自个儿看着办呗。 不过话说回来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也都有规定。学校得给孩子们提供安全保障,还要建立应急预案什么的。要是连这些基本的工作都没做好出了事,学校当然得兜着。 所以啊家长们平时得给孩子提个醒:高中生的孩子早就应该知道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了吧?大家在一块儿玩闹的时候可长点心眼儿吧!你们还可以给孩子买个意外伤害险嘛,万一真出了事儿也有个保障。 学校那边呢也得加强管理啊!像什么每学期搞个主题班会啦、贴个“禁止追逐打闹”的提示牌啦、加强课间巡查这些措施都得跟上。 总之啊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自由不是无边界的”。大家在玩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底线。只有家长、学校、还有学生三方都把“安全”二字记在心里头当成日常事儿去做,才能真正守护好这些孩子的青春和梦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