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派出所暴力执法案终审宣判 民警获刑八个月两辅警缓刑一年

2022年8月疫情防控期间,孙先生陪母亲做核酸检测因扫码异常被带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女卫生间监控盲区,孙先生因劝阻母亲遭三名警员殴打,右侧肩胛骨骨折、头部外伤,构成轻伤二级。 司法鉴定表明,这类伤势需要连续外力击打才能形成,与被告人声称的"轻微冲突"完全不符。一审法院认定,民警张某带头实施暴力,两名辅警积极参与,三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上诉时提出"伤情成因存疑""舆情干预司法"等主张,均未被采纳。合议庭指出,这些理由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特权思想,既无视文明执法要求,又试图以"执法特殊性"逃避责任。 近年来,类似案件并非孤例。2021年河北邯郸辅警踹倒老人案、2023年湖南长沙民警枪击群众事件等多起事件表明,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问题仍需重视。与此相对,深圳2019年推行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在多地推广,有效减少了执法争议。 专家建议,应以此案为契机推进执法改革:完善派出所监控无死角覆盖、建立警员心理评估干预机制、强化暴力取证罪的适用。青海省政法委已启动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基层所队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

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对违法行为的裁判,更在于通过裁判推动制度完善、修复公众信任。派出所是群众最常接触的执法机构,任何一次越界都可能在心中留下长久阴影。执法者只有坚持依法用权、规范履职、接受监督,才能既保护群众权益,也保护自身。以这次公开裁判为起点,把问题整改到制度层面、把风险防控到流程细节,才能让公平正义在每一次具体执法中真正可感、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