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权益,大埔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寮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流入当地的肥料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经查,涉事肥料由三明市三元区富方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存多项违规情况。问题集中在产品不符合农资商品规范要求。执法人员介绍,该批颗粒肥料外包装未标注肥料登记证号,而登记证号是判定肥料产品合规上市的重要信息。同时,产品以三个数字作为商标标注方式,易对农民造成误导,存在虚假宣传嫌疑。上述问题违反涉及的法律规定,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范畴。执法依据上,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依法对涉嫌销售的假冒伪劣肥料予以扣押。扣押清单显示,此次共查获肥料143包,总重量7.15吨,单包规格50公斤。扣押期限为2026年1月19日至2月18日,后因案件调查需要,依法延长至3月20日。处理程序方面,因涉事物品当事人钟泽刚未配合调查,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公告处理。执法部门要求物品所有人或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大埔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认领相关物品并接受调查处理,并提供相应权利证明材料,以便核实身份及权属关系。逾期未办理的,将按无主财物相关规定依法处置扣押物品。此次执法行动也折射出当前农资市场的突出风险。假冒伪劣肥料不仅直接侵害农民利益,还可能影响作物生长和农业生产安全。通过联合执法、部门协同,有助于形成合力,持续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农资质量关系到农民收益和粮食安全。从线索核查到联合执法、从依法扣押到公告认领,反映了对农业生产底线的坚守。只有持续强化监管协作,完善追溯和信用约束,并提升农户识别能力,才能让假冒伪劣农资难以流通,推动农业生产在更安全、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稳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