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多措并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土壤地下水治理成效显著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把生态环保工作放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兼顾,围绕提升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这个重点——系统完善治理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这既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持续落实,也反映了该市在守护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的责任担当。 在土壤污染防治上,呼和浩特市深入健全制度体系。市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出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供应土地流程指引》,完善部门协作衔接,构建建设用地从源头预防到过程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土壤污染优先监管地块实行年度监测与管控全覆盖,对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监测调查全覆盖。同时,将潜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纳入系统防控,顺利实施重点规模畜禽养殖场土壤环境调查项目,监管范围进一步延伸。通过上述措施,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受污染耕地保持“零存在”,从源头强化环境健康保障。 地下水保护是生态环保的重要一环。作为全国首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控修复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市推进试点任务落地实施。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管控一期工程已全面启动,核心抽出处理设施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地下水修复提供了实践经验。托克托工业园区树圪洞村地下水环境管控项目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区域地下水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桥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此外,全市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隐患整治,对地下水超标点位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持续织密地下水保护网络。目前,全市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2.5%以内,地下水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是提升乡村面貌的重要抓手。呼和浩特市以创建提升为牵引,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新城区完成整县制“美丽乡村”建设,获评“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2025年,全市新创建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村和10个达标村,通过示范引领和分类施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步提升至64%,农村水环境得到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上同样进展明显。呼和浩特市以“无废城市”建设收官为新起点,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针对非法填埋、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开展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遏制。同时,积极探索煤基固废资源化路径,有关协同生态环境修复试点项目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70%,减量化、资源化效果逐步显现。为更好指导后续工作,该市编制并印发《呼和浩特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8年)》,明确未来五年重点任务与路径。此外,全市完成新污染物检测分析工作,为潜在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生态治理贵在长期坚持;把土壤安全、地下水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统筹起来,既回应了群众对环境质量关注,也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基础。呼和浩特的实践表明,守住生态底线不是发展的“选择题”,而是现代化建设必须答好的“必答题”;只有以制度化、工程化、精细化举措持续夯实生态根基,才能在绿色转型中赢得更可持续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