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效显现:信用修复超266万人次助企重返市场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效。

最高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表示,各地法院坚持规范文明司法,在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实司法为民,有效激发企业经营活力,让广大市场主体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当前,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多重挑战。

诉讼纠纷往往成为企业陷入困境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司法处理方式有时会加重企业负担。

为此,各地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涉企司法模式,既维护法治秩序,又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求。

在多元解纷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各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一起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这一做法的价值。

某木器公司因厂房所在地被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被责令停业关闭,在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迫搬离,维权多年未果。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认真梳理案情,打破调解僵局,促成相关市自然资源局与该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明确约定政府向公司分期支付补偿款4546万元,圆满解决了这起行政补偿争议。

在执行措施方面体现人文关怀。

法院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3604亿元,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海南、江西两省法院协调推动解决跨省查封难题,促成海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被多家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依法得以解封,盘活该企业,并关联带动2600多个渔业养殖大户经营增收。

这充分说明,科学灵活的执行策略既能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能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在失信惩戒方面实现精准施策。

法院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在北京某建设集团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北京西城法院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暂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保证被执行人在建工程和招投标项目正常运转。

被执行人分4次清偿了剩余全部债务及利息,案件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表明,给予企业必要的缓冲期和改正机会,往往能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涉企司法执法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手段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

这既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从"结案了事"到"司法治愈"的理念转变,彰显新时代司法智慧的温度与力量。

当前经济复苏关键期,司法机关正在法治框架下重构权力与权利的平衡点,其探索不仅为市场主体注入信心,更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鲜活样本。

未来随着府院联动机制深化,这种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司法实践,或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