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给非营利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设立了规矩,让它们别总搞花样,老老实实回归服务的本来样子。这些团体本来是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帮大家搞公共服务、创新治理和做公益的事儿,用处是越来越大了。可是最近,有些组织在行事上有点乱,特别是搞那些创建示范、评比达标和授牌命名的时候,搞得乌烟瘴气,大家都很担心。有些机构为了装门面,瞎挂什么“国家级”“全国性”的牌子,还有人冒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名义来忽悠人,根本没有什么权威依据和公信力。更有甚者,把这种评比变成了赚钱的工具,找各种理由收什么评审费、认证费、合作费之类的钱。这种行为不仅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负担加重了,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搞乱了,也把非营利的根基给毁了,还损害了它们的名声。长远来看,这对政府的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公信力都是个挑战。广东省民政厅就针对这些问题,发了个文件来划清楚监管的红线。文件明确规定:没批准过的活动不准擅自搞;通过这类活动收钱或者变相收费也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个规定并不是要捆住非营利组织的手脚,而是想帮它们找回正轨。它是想告诉大家:社会组织的价值应该体现在真正为社会服务、解决问题上,而不是通过乱七八糟的评比来体现。规范管理是确保这些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要求它们必须保持非行政性和非营利性的本质属性。非行政性就是说它们得跟政府机关区分开来,不能像个“二政府”那样出现;非营利性就是说赚的钱不能给成员分掉,只能用在章程规定的公益或者互益事业上。这次严格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就是为了防止它们偏离这些原则,确保大家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项目、提升专业能力和行业自律上。广东这次带头做得挺好。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和经济大省,社会组织数量多、类型杂、活动多。在这种情况下先出台针对性的规范措施很有必要。能从源头上遏制这种乱象蔓延,净化行业环境,还能给其他地方提供经验。这说明地方政府在如何激发社会活力又要加强规范引导这事儿上找对了平衡点。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广东省对非营利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严格规范的目的是要把方向拨正过来。希望广大非营利组织借此机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专业能力坚持非营利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更多信任与支持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中持续释放正能量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坚实纯净的活力源泉。监管部门的持续引导、非营利组织的自觉自律还有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共同努力就会塑造出一个更加清朗有序有建设性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