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擅自“翻墙”上网触碰法律红线 据警方通报,鄂州一名男子在移动终端安装对应的软件,绕开正常网络接入路径访问境外网站,被网安部门发现后依法处理,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虽然罚款金额不高,但警示意义明确:国际联网并非“个人小事”,属于依法管理的网络行为,绕开规定通道上网可能构成违法。 原因——法规明确、边界清晰,技术工具易被滥用 我国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实行规范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相关规定旨在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破坏网络安全、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现实中,一些绕开正常网络路径的程序工具往往具有隐匿通信、规避监管等特征,容易被用于传播违法信息、实施网络攻击、窃取数据等,安全风险较高。部分网民心存侥幸,将“翻墙”误以为只是“换种上网方式”,忽视其违法属性及可能带来的连带风险。 影响——行政处罚常见,叠加行为可能触发更严后果 从执法实践看,单纯为“浏览”而擅自使用相关工具上网的,通常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不同也可能依法收缴违法所得。罚款幅度会结合具体情节裁量,既用于惩戒,也用于纠正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翻墙”往往不会止步于单一行为。一旦与传播谣言、涉黄涉赌、侵害他人隐私、散布极端言论等行为叠加,社会危害性会明显上升,法律后果也会随之加重。对公职人员、国企员工等特定群体而言,除行政处理外,还可能引发纪律处分或单位管理追责。 更严重的情形包括提供、售卖、推广相关程序工具,或利用其实施侵入、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行为,可能触及刑事法律底线;若借此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等活动,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技术手段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约束的工具。 对策——坚持依法治理与普法教育并重,压实平台与个人责任 一是完善法治化治理闭环。对违法国际联网行为做到发现及时、处置规范、裁量相对统一,形成更清晰的执法尺度,推动治理从“个案处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二是加强网络安全普法与风险提示。围绕“工具来源不明、权限过度索取、数据传输不可控”等风险,面向公众开展分层分类宣传,让网民清楚哪些行为违法、可能承担何种后果,以及如何合法合规获取网络服务。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与行业协同。对传播、交易、推广违规工具的线索依法查处,推动应用商店、网络平台、通信服务等环节协同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压缩违法工具流通空间。 四是引导理性网络使用习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下载来路不明软件,谨慎授权与连接,主动使用合法合规的网络服务渠道,降低信息泄露以及被诈骗、被勒索等衍生风险。 前景——监管更精准,合规将成为网络行为的基本要求 随着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异常流量识别、跨境通信分析、风险应用溯源等手段完善,违法国际联网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和处置效率将继续提升。可以预见,治理将更强调“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对组织化、产业化提供工具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公众而言,合规上网、依法表达与获取信息,将成为网络空间有序运行的基本共识。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技术便利也不能成为突破规则的理由。鄂州这起案件提醒人们,依法合规上网既是对公共秩序的尊重,也是对个人安全的保护。只有在法律框架内使用网络、在规则边界内获取信息,才能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让数字生活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