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汕头“12·9”自建房火灾:蚊香引燃叠加违规存储致重大伤亡

一起本可避免的悲剧再次为城乡结合部建筑安全敲响警钟。

2025年12月9日晚,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一栋五层自建房突发大火,最终导致四代同堂的12名家庭成员遇难。

经国家消防救援局历时三个月的专项核查,确认事故直接原因为一层五金店使用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而建筑内部违规存储的聚氨酯泡沫填缝剂、丁烷气罐等危化品则加速了火势蔓延。

深入调查显示,这栋涉事建筑存在典型的安全管理失位问题。

其一,建筑功能混用严重,一层经营场所与上层居住区域未作物理隔离;其二,商铺超范围存储的200余件易燃易爆商品形成"火药库";其三,贯穿五层的直通式楼梯形成"烟囱效应",加速有毒烟气扩散。

消防专家指出,此类"三合一"场所的隐患积累实为"定时炸弹",经营者吴某某一楼堆放的锂电池等物品更使火灾风险呈几何级数增长。

这场悲剧折射出我国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深层矛盾。

据统计,全国现有自建房约2亿栋,其中约10%存在经营业态。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前店后宅"模式普遍存在消防审批缺位、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资料表明,类似事故在近五年已发生17起,共造成83人伤亡。

针对沉痛教训,国家消防救援局已启动专项治理行动。

重点推行"物理分隔、拆除防盗网、安装喷淋、设置报警"四方面整改。

特别是要求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必须采用实体墙完全隔离,居住层防盗网需预留逃生窗口。

广东省同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已排查自建房37万栋,整改隐患2.1万处。

从长远看,破解自建房安全困局需构建长效机制。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建议,应建立"经营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在自建房内存放危化品;推行"楼长制"落实日常监管;将消防验收纳入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

目前,《城乡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有望从源头上遏制类似悲剧重演。

汕头火灾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隐患往往隐藏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

一根蚊香、一个不规范的楼梯设计、一堆违规存放的物品,看似微不足道,却可能在瞬间酿成悲剧。

这起事故的教训不仅属于汕头,更属于全国所有存在类似问题的自建房。

只有通过强化法律约束、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全社会的消防意识,才能真正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建房的规范管理已成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