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深推能源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长期可靠供应,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现在能源结构转型步伐很快,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断提升,对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过去的电量电价机制难以充分体现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的价值,影响了投资积极性和资源竞争的公平性。这次《通知》的核心是“分类完善”和“有序推进”,为了精准施策与系统思维。首先,对煤电给予适当提高容量电价标准,以反映其保障系统安全的作用。对于天然气发电则可参照煤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对于抽水蓄能电站要按弥补平均成本原则制定统一的容量电价。 这次《通知》还有一个亮点是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根据放电时长和顶峰贡献等因素来确定标准,这个措施能鼓励投资新型储能产业。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待各地现货市场连续稳定运行后会逐步建立该机制。 通过这些举措给社会资本传递信号,引导投资方向调节能力和可靠容量领域。这不仅是为了保供安全,也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必要路径选择。这次改革给了我们更好地解决能源转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方案。 以后还要关注各地方与相关市场主体如何具体落实以及与其他规则的协同衔接问题。